1

1 作使徒的保羅,

2 和所有跟我在一起的弟兄姊妹,寫這封信給你們在加拉太省的各教會。(我作使徒,並不是由人委任,也不是神通過人間接選召,乃是由基督耶穌和叫祂從死裡復活的天父神親自委派的。)

3 願我們的天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恩待你們,賜你們平安。

4 基督已遵照天父神的旨意,為我們贖罪而犧牲,拯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。

5 但願一切榮耀永遠歸給神,誠心所願。

6 你們的意志動搖得那麼快,實在令我非常驚異。你們竟然背棄了那位叫你們藉著基督的恩典得永生的神,去追隨別的所謂「福音」!

7 其實那並不是福音,只是某些心懷不軌的人想擾亂你們的信仰,把基督的福音歪曲竄改罷了。

8 無論是誰,包括我們,甚至天使在內,如果他傳的福音跟我們以前所傳的不同,全都要被咒詛。

9 我再次強調說:如果有人向你們傳的福音,跟你們已經接受的不同,這人是應該被咒詛的。

10 到底我是要討人的歡心?還是要討神的喜悅呢?難道我保羅是一個阿諛奉承的人嗎?如果我所做的是為了要討好人,我就不配作基督的僕人了!

11 親愛的弟兄姊妹,讓我再鄭重告訴你們,我一向所傳的福音,絕不是出於人的。

12 因為這既不是我由人得來的,也不是我跟別人學到的,而是耶穌基督親自啟示我的。

13 你們都聽過我信奉猶太教時的所作所為,我怎樣不遺餘力地殘害神的教會,企圖將教會毀滅。

14 並且在猶太教裡,比所有同輩的人更為激進,尤其是熱心維護先祖的宗教傳統。

15 然而,當我還在母腹的時候,神就揀選了我,施恩給我,並且呼召了我。

16 祂既然樂意把祂的兒子向我啟示,叫我傳揚祂的福音給外族人,我就沒有跟任何人商量,

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蒙召的使徒,卻先退到阿拉伯去,然後才回到大馬士革。

18 過了三年,我才到耶路撒冷去拜會彼得,還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。

19 此外,除了主耶穌的弟弟雅各,其他使徒我一個也沒有見過。

20 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真話,絕對不是捏造的。

21 後來,我又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等地。

22 那時,猶太境內的基督徒還沒有見過我的面。

23 他們只是聽見人說:「那個從前迫害我們的人,現在竟然傳起他以前企圖摧毀的真道來了。」

24 於是他們就為了我悔改歸主的緣故,將榮耀歸給神。

2

1 十四年後,我照著神的啟示,和巴拿巴再到耶路撒冷,也把提多帶了去。

2 此行目的是要向那裡的弟兄,陳明我在外族人中間所傳的福音。同時,我私下也和那些有名望的教會領袖接觸過,讓他們明白我向外族人所傳的是甚麼,並且希望他們能夠了解和同意我所做的,免得我前功盡廢。結果他們都同意了,並且接納了我所做的。

3 因此,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,他們也沒有勉強他接受猶太人的割禮。

4 現在有一班假基督徒偷偷地混進了教會,要監視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享有的自由。他們設法用猶太人的律法束縛我們,叫我們再成為律法的奴隸。

5 但我們絕不屈服,絕不妥協。這樣,你們可以清楚知道福音的真諦:救恩絕不是因為行了割禮,或者遵行了律法就能得到的。

6 至於那些德高望重的教會領袖,對我傳福音的事並沒有甚麼增益或影響;他們的地位,與我毫不相干。因為在神的眼中,人人都是平等的。

7 事實上,他們都已體會到,神差遣我向外族人傳福音,就好像差遣彼得向猶太人傳福音一樣,

8 那位感動彼得,呼召他作猶太人的使徒的主,也照樣感動了我,呼召我作外族人的使徒。

9 當時被譽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彼得和約翰,明白了這道理之後,就與我和巴拿巴握手,表示大家願意在傳福音的工作上攜手合作。我們專責向外族人傳福音;他們則繼續以猶太人為傳福音的對象。

10 他們惟一的要求,就是要我們照顧那些貧困的人,其實這正是我一向樂意做的事。

11 後來彼得到了安提阿,因他做錯了事,我就當面責備他。

12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:彼得當時和外族的信徒一起吃飯。但當一些從雅各那裡來的猶太人抵達以後,因為怕那些堅持行割禮的猶太人批評,他與那些外族的信徒疏遠起來,不再和他們一起吃飯了。

13 其他的猶太基督徒也虛偽地照樣做,離開了外族的信徒。影響所及,甚至連巴拿巴也跟他們一樣。

14 我看見他們竟不照福音的真理而行,就當眾對彼得說:「你身為猶太人,既然早就不照猶太人的規矩和方式生活,你現在有甚麼資格反要外族人接受猶太人的規矩呢?

15 我們生為猶太人,不是外族罪人,

16 既然知道人被稱為義是不能靠著遵守律法,乃是要相信耶穌基督的,我們才信了耶穌。事實上,除了信靠基督以外,沒有人可以靠著遵守律法被稱為義。

17 如果我們信了耶穌,卻仍覺得自己是個罪人,還希望行割禮和守猶太律例使自己被稱為義,這樣,豈不是說耶穌使我們陷入罪惡嗎?簡直是荒謬絕倫。

18 倘若我們讓‘遵行律法才能被稱為義’這種思想死灰復燃,就證明自己仍是個罪人。

19 我既然死在律法之下,就不再受律法束縛,而可以為神活著了。

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。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自己,乃是基督活在我裡面。現在我軀體裡面的生命,是靠著相信神的兒子而存活的。祂愛我,甚至為我捨命。

21 我絕不會把耶穌基督的死當作沒有意義的事,而放棄這分救恩的。倘若人要靠遵行律法才能稱義,那麼,基督的死又有甚麼意義呢?」

3

1 愚蠢的加拉太人哪!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景象,不是已經活現在你們的眼前嗎?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

2 我倒要問一問,你們領受聖靈,是靠著遵行律法呢?還是靠著相信福音呢?

3 既然你們是因為接受聖靈,而開始基督徒的生活的,現在又怎麼能靠著自己的行為來討神喜歡呢?你們真是蠢到這個地步嗎?

4 你們因為福音的緣故,曾經受過許多的苦,難道都是徒然的嗎?都是白受的嗎?

5 神將聖靈賜給你們,又在你們中間行過神蹟,這到底是因為你們遵行律法,還是因為你們相信福音?

6 亞伯拉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了。他「因為相信神,神就算他是個義人。」

7 你們也應該知道,真正相信神的人,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
8 舊約聖經早就看到這一點,叫外族人因信稱義。神對亞伯拉罕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祂說這句話的時候,就已將這個因信稱義的真理告訴他了。

9 於是那些相信神的人,都必跟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10 相反地,那些想靠著遵行律法稱義的人都是該死的。因為舊約聖經說:「不遵行律法書一切命令的,都是該死的。」

11 事實是非常明顯的,從來沒有一個人,能夠不折不扣地遵行全部律法,被神算他是個義人的。舊約聖經還說過:「義人必因信心而活。」

12 而且律法根本與信心無關;律法書上只說:「遵守這些誡命的就因此活著。」

13 但基督替我們接受了律法的定罪,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權勢。按照舊約聖經說:「凡被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該死的。」基督為我們被釘死在木頭造的十字架上。

14 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分,現在就可以藉著基督耶穌臨到萬族。我們也可以憑著信心得到神允諾賜給我們的聖靈。

15 弟兄姊妹們,按照人的常理來說,人間的合約,一經雙方簽訂之後,就不能作廢,也不能更改。

16 神曾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許下諾言,不過,承受這許諾的並不是所有的子孫,乃是一位特別指正的後裔,祂就是基督。

17 我的意思是說,神先前許下的諾言,絕對不會因為在四百三十年後頒佈律法而廢除的。

18 倘若我們是靠著守律法去承受救恩的話,我們就不是倚靠神的諾言了。不要忘記,神曾許下諾言,把救恩賜給亞伯拉罕。

19 那麼,律法的目的何在呢?律法是在神許下救恩的諾言之後,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。當那位按著這諾言而來的後裔來到,律法就完成了它的責任。而且,律法是神經由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摩西,然後由他頒佈給以色列人的。

20 但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卻是直接,不用中間人的。神只有一位。

21 這樣看來,神的律法和所許的諾言是否互相矛盾呢?不!如果律法能令人得生命,我們要成為義人,就必須倚靠它了。

22 但聖經明說,所有的人都是罪人,無力遵行全部律法;只有耶穌基督才能拯救我們免被定罪。因此,神的應許也只能賜給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。

23 基督還沒有降生之前,律法就暫時監管著我們猶太人,直到救恩顯明出來為止。

24 律法不過是好像一位督導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著信靠祂,而成為義人。

25 現在,基督已經來了。律法的督導作用也已成過去了。

26 只要信靠耶穌基督,我們就可以成為神的兒女。

27 並且我們因信受洗而與基督聯合的,便是進到基督的覆蔭之下。

28 從此,不管是猶太人,希臘人,自由的,為奴的,不論男女老幼,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了。

29 這樣看來,所有屬於基督的人,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都是照著神的諾言承受福分的人。

4

1 按照我們的規矩,一個未成年的產業繼承人,雖然名義上是產業的主人,但實際上卻和家奴沒有多大分別。

2 他們一樣要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約束,一直到他父親指定繼承產業的日子來到為止。

3 在基督降生之前,我們猶太人的情況也是這樣,好像還沒有成年,仍要受許多瑣碎規條束縛的兒童。

4 但神所指定的日子一到,祂就差遣祂的兒子,借一個女子的身體降生在世界上,成為一個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,

5 救贖一切受律法束縛的人,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。

6 你們既然成為神的兒女,祂就派祂獨生子的靈,進入你們的心裡,使你們可以名正言順地稱呼神為父親。

7 由此可見,你們從今以後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女了。既然身為兒女,就有權利按神的旨意承受產業了。

8 從前,你們不認識神,所以拜祭神像,因而成了假神的奴隸。

9 現在,你們既然認識了神,(說得妥帖一點,是神承認了你們),為甚麼還要回到那些無意義的規條之下,甘願再受束縛呢?

10 為甚麼還拘泥死守著甚麼時辰節令呢?

11 我真擔心我在你們身上的一番心血都枉費了!

12 弟兄姊妹們,我勸你們再效法我。我已經擺脫了律法的束縛,就好像你們從前一樣。自從我向你們傳福音以來,你們一直都沒有虧待過我。

13 記得我當初向你們傳福音,是因為我患了病要留在加拉太。

14 當時,你們沒有因為我病重而覺得受累,也沒有因為我的身體軟弱而輕視我,嫌棄我,反而盛情接待我,好像接待天使和基督那麼週到。

15 我更深信一事,如果可能的話,你們那時就是將眼睛剜出給我,也是甘心情願的。

16 你們從前待我那麼好,現在因我以真理相勸,你們竟然反顏相向,把我當作仇人!當日你們對我的熱情,如今在哪裡呢?

17 我知道有某些人,假情假義地向你們大獻殷勤,目的卻是要挑撥離間你我之間的關係,使你們歸附他們。

18 其實,無論我是否和你們同在一起,如果有人真心關懷你們,總是好的。

19 孩子們,為了你們,我再一次好像作母親的分娩一樣,忍受極大的痛苦,急切盼望基督的生命早日在你們心中長大成熟。

20 我恨不得立刻就趕到你們身邊,和顏悅色地勸戒你們。唉!現在相距那麼遙遠,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了......

21 你們這些甘受律法束縛的人啊!聽聽律法到底怎麼說吧!

22 律法書上說: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原來是作女奴的庶妾生的以實馬利,一個是原配妻子生的以撒。

23 庶妾的兒子是由情慾而生的,原配妻子的兒子卻是按著神所許下的諾言而生的。

24 那兩個婦人的事是用來作比方,說明神幫助人的兩種不同的方法,就是祂和人類所立的兩個不同的約。一種方法是神頒佈律法給他們,叫他們遵守,這就是祂在西奈山上頒佈十誡時所作的。

25 (阿拉伯人稱這西奈山為夏甲山。)在這比方裡面,亞伯拉罕那作奴婢的庶妾,是代表猶太人的耶路撒冷,是一個以遵守律法為取悅神的制度的中心地,所有要想遵守這制度的猶太人,就是作奴隸的兒女了。

26 至於作我們「母親」的「新耶路撒冷」,是在天上的,是自由的,而不是猶太律法的奴隸。

27 因此,以賽亞先知在預言書中指著這件事說:「沒有兒女的婦人,要快樂,沒有生過子女的,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會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」

28 弟兄姊妹們,我們都像以撒一樣,是照著神的諾言而生的。

29 昔日,那從情慾而生的兒子以實馬利,逼迫那依照聖靈的應許而生的以撒;而我們這些從聖靈生的人,現在的情況也和昔日一樣,受那些硬要我們遵守猶太人律法的人逼迫。

30 但是,舊約聖經怎樣說的?它說:「把那身為奴婢的庶妾和她的兒子都趕出家門,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主人原配妻子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

31 弟兄姊妹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奴婢所生的兒女,還要遵守猶太人的律法,我們乃是那有自主權的原配所生的,可以因著信心蒙神悅納。

5

1 基督釋放了我們,是要我們得自由。所以,我們應該保持這自由,免得重披奴僕的枷鎖。

2 我鄭重地告訴你們,如果你們定意要靠割禮,那麼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了。

3 我要再次警告那些堅持要行割禮的人,如果他們想守割禮,就必須也遵守全部律法,不能有半點差錯,否則就必滅亡!

4 你們若想靠行律法被稱為義,就等於把自己和基督隔絕,叫自己在神的恩典中失落了。

5 至於我們呢,我們要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我們的盼望實現──神使我們成為義人。

6 我們既然已經在基督裡,受不受割禮,根本無關重要;最要緊的是要有信心,並且以充滿愛心的行動把信心表現出來。

7 你們本來在信心的路上,一直跑得很好的。現在是誰攔阻了你們,叫你們不再遵行真理呢?

8 這當然不會是那位呼召你們的神!

9 雖然,靠著主我相信你們必定會跟我採取同樣的看法,但要記住「一點點的麵酵,能使全團麵發大起來。」那在你們中間興波作浪,煽動你們的害群之馬,無論他是誰,神必定不放過他的,他必須承擔該得的一切罪名!

10 併入第9節中

11 弟兄姊妹們,不知為甚麼竟有些人說,我也在宣講行割禮守律法,倘若他們所說的是真的,那我就不會得罪他們,也不會再受迫害了。但我到現在仍在遭受迫害,可見我所傳的仍是「靠十字架才能得救」的訊息了。

12 我恨不得那些主張非守割禮不可的人,閹割自己!

13 弟兄姊妹們,你們蒙召得了自由,但千萬不要以自由為藉口,乘機放縱情慾。要本著愛心,互相服事,

14 因為全部的律法,都包括在「愛人如己」這一條命令之中了。

15 你們要謹慎,如果你們不能彼此相愛,反而相咬相吞,恐怕會同歸於盡了!

16 為這緣故,我勸你們,行事為人要順從聖靈的引導,就不致放縱情慾了。

17 因為情慾就是:本性所愛做的不好的事,專與聖靈作對;而聖靈也專抑制情慾,兩者勢不兩立,常常相抗相爭,以致你們無所適從。

18 但你們如果順從聖靈的引導,就可以擺脫律法的束縛,不致被情慾乘機控制了。

19 你們如果向情慾低頭,惡果就會跟著出現,例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

20 拜假神、行邪術、仇恨、爭吵、妒忌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弄出諸般錯誤的教訓,

21 此外還有嫉妒、兇殺、酗酒和荒唐的宴會等。我再三警告你們,行這些事的人,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
22 相反的,如果讓聖靈管理你們的生活,自然會結出美好的果子:如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慈悲、良善、信實、

23 溫柔、自制。像這些德行,從來沒有甚麼律法會禁止的。

24 凡是屬基督的人,已經把那些不好的意念,和肉體的邪情惡慾都釘死在十字架上了。

25 如果我們是靠聖靈得生命的,就當依從聖靈而生活,

26 那麼就不要再自高自大,惹事生非,互相嫉妒了。

6

1 弟兄姊妹們,如果有基督徒偶爾不慎犯了罪,你們靈命堅強的人,就應該溫和耐心地糾正他,同時,也要提高警覺,免得自己也受了誘惑而犯罪。

2 你們要互相扶持,彼此分擔重擔,這樣才是遵行「基督的律法」。

3 若有人自以為了不起,不肯這樣做,他實在是個自己欺騙自己的蠢人。

4 每個人應該時常檢討自己,即使覺得有可誇之處,自己高興就好了,不必和別人比較,或在別人面前誇耀。

5 其實,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,所以人人都應該擔當自己的擔子,對自己的缺點或過錯負責。

6 你們學習真道的人,應該供應老師在物質上的需要。

7 不要自欺,神是侮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

8 順從情慾撒種,就必招致敗壞;順從聖靈撒種,就必得著永生。

9 我們要繼續行善,切切不可灰心氣餒,因為時候來到,就有收穫。

10 我們要把握每一個機會,努力行善。對待信徒,更要特別關心。

11 字體特大的一段,是我親手寫的,你們務要留意。

12 那些勉強你們行割禮的人,只不過是想討好別人,避免因傳「單靠基督的十字架得救」的道理而受迫害罷了。

13 這班人行了割禮,自己卻不能遵行律法。他們希望你們行割禮,作他們的門徒,無非想藉此自誇。

14 至於我自己,我除了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,絕對不會誇耀別的。因為對我來說,世界上的一切富貴榮華已經釘死在那十字架上;對這世界來說,我這個人也已經釘死在十字架上了。

15 因此,我們現在是否行割禮,根本無關重要,最重要是我們是否已經成為一個新造的人。

16 你們所有真正屬於神,願意按這些原則生活的人,願神的平安、憐憫常常隨著你們。

17 從今以後,不要再來攪擾我了,因為在我身上已經烙有耶穌的印記──為了傳揚耶穌被鞭打而留下的疤痕。

18 謹祝主恩永偕。